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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货运车装载质量需要完备的法制体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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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货车严重超限超载已成为中国道路交通伤害的一个突出原因,这个原因得不到治理,中国交通安全状况就不会从根本上改变。 截至2016年6月底,中国载货汽
货车严重超限超载已成为中国道路交通伤害的一个突出原因,这个原因得不到治理,中国交通安全状况就不会从根本上改变。
截至2016年6月底,中国载货汽车保有量达2 143万辆,估计重型货车有近千万辆,其中很大部分经不断增强承载系和加大货厢,具有严重超限超载的能力。虽然没有重型货车超限超载造成事故的统计数据,但从“珍爱生命,远离货车”已成开车上路人铭记的箴言看来,人们已经普遍感到了小山似的货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严重威胁。货车严重超限超载已成为中国道路交通伤害的一个突出原因,这个原因得不到治理,中国交通安全状况就不会从根本上改变。
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体系不完善是实现“3.6目标”的最严峻挑战
《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是人类共同的希冀与行动计划,在实现“3.6目标”上,作为一个大国,不能坐等其他国家拉低中国的道路交通死伤人数来达到世界死伤人数减半的目标,中国应该积极行动起来,减少半数的道路交通死伤,并力争对实现“3.6目标”有更大的贡献。
5年减半对于发达国家也不是轻松的任务,因为他们减半的基数已经很低,他们已经把道路交通伤害压缩到了很致密的地步,剩下来的是不易啃的骨头。以日本为例,2013年道路交通死亡5 971人(WHO点估计值,自报4 373人),表征出行安全性的10万人口死亡率已降至4.7/105。瑞典2013年道路交通死亡272人(自报260人),10万人口死亡率已低至2.8/105。从全球的角度看,在发展中国家大幅度降低道路交通死伤人数比较现实。
中国实现减半目标也面临类似的难度,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自己的特殊性。
一些发达国家的汽车保有量已趋于稳定,但中国正处在快速增长期。2014年民用车比上年增加了1 706万辆,2015年又增加了1 781万辆,估计到2020年仍然保持增长。产生道路交通伤害的基本物理量的大量增加,增大了中国实现减半目标的难度。
中国实现减半目标的最大挑战来自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体系。道路交通行为愈可预见,安全愈有保障。因为法律规范人的行为,法律愈健全,人的行为愈规范,愈可预见。WHO历年发布的道路安全全球现状报告都强调法律对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至关重要作用,呼吁各国建立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体系,提高规则的法律地位。道路交通高伤亡率并不发生在汽车保有量高的发达国家,而发生在经济不发达,汽车保有量低,法治极不健全的国家。马拉维的10万人口死亡率达35/105,利比亚高达73.4 /105。我国自醉驾入刑以来,醉驾得到了有效遏制,据公安部的统计数据,自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实施至2014年4月30日3年间,醉驾减少了42.7%。“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已成为大多数人的行为准则。与此形成对照的是,从1998年1月1日《公路法》实施算起,中国治理货运车超限超载已进行了整整19年,由于没有足够强制力的法律支撑,政府主管部门仅依据部门文件和标准发动了多次集中整治,耗费了大量资源,甚至让管理者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央视法制频道2006年11月30日报道,自治限治超以来,已有13人殉职,110人受伤),但超限超载却如扑不灭的山火,愈演愈烈,以致重达百吨的超载重车公然往来飞驰,并且,现在还看不到从根本上遏制的可能。从这两个相映对照的例子,看到了法律不可替代的伟力。
中国已经建立起一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体系,在实践中起到了保障安全的作用,受到了WHO的一定肯定,但在中国严峻的道路交通伤害的现实和包括人、车在内的公路交通系统的现状面前,现有的法律体系还是显得不够完善,或者说,它还不足以治理它所面临的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矛盾。突出的问题就是不能预防和惩罚严重超限超载超速行为(超速也是超限行为,以下以超限涵盖)。这在客观上放纵了这种危害行为,才使严重超限超载蔓延至今。真是:法滞一步,乱至千里!
修法与立法需要充足的时间来研究,雕琢,走程序。从现在起,满打满算,距离完成“3.6目标”的2020年底也只有4年时间,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修法和立法,并通过执法收到实效,才是最严峻的考验。
货车严重超限超载入刑已箭在弦上
笔者曾在2年前发文阐述严重超限超载入刑的理由和实现入刑的必要条件(见《商用汽车》2014年第21期)。在2016年12月24日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会上,交通运输部部长在回答人大常委询问如何根治载货车超限超载时,建议要加快研究推进将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列入危险驾驶罪的范畴,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表明严重超限超载入刑已进入政府主管部门的视野。由于高速缩短了驾驶人观察、判断、处置的时间,且增大了动量,十次肇事九次快,超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在这里,笔者要补充,重型车在超载的情况下超速具有入刑的要件,并可能带来严重的社会危害,也应研究入刑。
文章来源:《楚天法治》 网址: http://www.ctfzzz.cn/qikandaodu/2021/0205/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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