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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语料库的冤假错案英语新闻报道的实例化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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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表2 单词频率表排序词频词汇排序词频词汇1669the7225s2280in8180was3256to9160court4246andcase5241anie6237offor 如表2所示,语料库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单词大多是虚词,即没
表2 单词频率表排序词频词汇排序词频词汇1669the7225s2280in8180was3256to9160court4246andcase5241anie6237offor
如表2所示,语料库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单词大多是虚词,即没有词汇意义的语法功能词,比如“the,in,to,and,a,of,for”等。英语语篇中都会出现较高频率的虚词,这也是语料库分析中不可避免的现象。但人称代词等出现率相对其他参照语料库来说并不高,使用“nie”(聂)的频率要高于“he”(他),由于《中国日报》的受众更大程度上是不同文化背景的外国读者,人称代词过多容易引起理解上的偏差,这样的表达方式也有利于读者充分解读文本的意义潜势。另外,人称代词“you”(你)的出现频率为0,这也再一次区分了新闻语篇这一语类与其他类型文本的不同之处。新闻语篇是一个单向的言语链,传播者发出信息,受众经过传递接受信息,新闻言语交际也相应结束。因此,此类新闻报道的严谨性和特殊性也要求语篇的意义潜势大多用隐性的语言资源来表达,而非直接和读者进行互动和接触。
从虚词的使用上可以看出新闻报道的一般规则,通过实词的频率则可以看出新闻语篇在针对某一特殊事件时的关注点和侧重点。“聂树斌案”涉及的是中国的法治建设以及司法制度,《中国日报》对于“聂树斌案”的报道既不同于国内中文报道的详实,也有别于国外媒体的以旁观者角度报道。作为对外传播的重要渠道,《中国日报》的报道既要符合客观事实,又要起到传播我国司法进步的作用。所选语料中出现频率较高的实词如表3所示(由于人物姓名也是重要的一部分,因此也计算在内)。
表3 实词频率表排序词频词汇排序词频词汇1160court1147rape2134case1241judicial3132Nie1341law490said1441son570People1540review657Zhang1640years754murder1738high853executed1831family951Hebei1930compensation1049Wang
从表3可以看出,首先,不同于国内媒体在报道“聂树斌案”时,对公、检、法以及其他法律界人士或相关部门都有相关的采访报道,《中国日报》在此案的报道中更多的是只关注法院的动向。其中“court”(法院)、“people”(人民)、“high”(高级)等有关“法院”名称的词汇都属于高频词。其次是与法院活动直接相关的词汇,从案件提及到启动重审再到平反后的追责,都是围绕法院的审理、判决及决定在进行。关于“法院”的高频词意在强调司法机关在“聂树斌案”审理过程中如何依法行使职权,如何在实现司法正义中发挥重要作用。除了 “murder”(谋杀)、“rape”(强奸)、“judicial”(司法)、“law”(法律)这些在主题词分析中已经出现的表明司法语类的相关词汇之外,“said”(说)一词出现频率也很高。“said”(说)此处并不单纯作为一个言语过程的语法词汇发挥概念功能,而是“借言”的一种表现形式,实现人际意义,“借言”的目的是使文本显得客观,实际上是为了“逃避责任”[28]。新闻报道进入司法领域,必然也要遵循法律上讲事实重证据的理念,“借言”使得信息来源明确化、客观化,从而提高可信度。这一词汇的高频率也从侧面说明了新闻报道的一般特征。
另外,从表3中可以发现《中国日报》对“聂树斌案”报道的另一个明显特征,即关于聂树斌家人的相关描写和报道比较多。“Zhang”(张)、“son”(儿子)、“family”(家人)以及相关词汇,比如“mother”(母亲)、“parents”(父母)等出现的频率也相对较高。笔者选取的语料中包含通讯稿、案件深度跟踪报道,以及相关社论,关于“家人”的高频词汇说明在不同的新闻类别中媒体都对受害者一方进行了大量的采访报道,让受害者一方也有机会发声。例如,在案件平反初期对父母所做的各种努力的报道,“Parents strove to live long enough to clear son”(父母希望能活得长久,以洗脱儿子的罪名);案件得以重审时父母的心情,如聂树斌母亲得知判决结果时激动到难以入睡的心情,“Zhang was thrilled…‘I was unable to fall asleep.’ she said”; 聂树斌家人从未放弃为其伸冤以及积极寻求国家赔偿的相关报道等,“the family that never give up”(家人从未放弃); “Family seek payout over executed son”(家人寻求赔偿); “kin apply for pay over wrongful conviction”(家人因冤案申请赔偿),等等。
词频分析明确了实例化过程中语域层面的语场、语旨如何进行二次选择,从而进一步限定文章主题。数据的分析表明《中国日报》在“聂树斌案”的报道中,主要围绕法院及其采取的行动,以及聂树斌家人的行为、情感展开。可以看出,作者试图构建一个全面而客观的视角来报道案件,一方面树立司法机关的权威形象,传达积极正面的态度;另一方面给予受害人及其家人和社会舆论方发声的机会,表达情感及人际意义。
文章来源:《楚天法治》 网址: http://www.ctfzzz.cn/qikandaodu/2021/0425/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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