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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障对构建优质农业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及(2)

来源:楚天法治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3-14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3.2 完善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要加大对农业企业的法律服务供给,进一步增加提供营商服务的工作人员数量;建立以律师、法务、法学专家等构成的法律服务

3.2 完善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要加大对农业企业的法律服务供给,进一步增加提供营商服务的工作人员数量;建立以律师、法务、法学专家等构成的法律服务团体,积极向企业输送法律知识。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加强合同类案件审理,着力弘扬市场公平的契约精神,严格区分新型经济犯罪和创新性商业行为,保障企业创新性、前瞻性的合法商业行为不受侵犯。

重视后备法律人才的培养,注重建立高校和法院联动培养机制,发挥高校小语种及各法学学科的综合培养能力,开展定向交流实习机制,解决对涉外和多部门法交叉背景的法律人才需求。建立基层和中高级法院人才交流渠道,组织各级法院优秀青年法官、法官助理和后备青年定期培训交流、互换经验、相互学习借鉴,选出有代表性的民商事、刑事等多部门优秀审判案例,培养青年法官多学科交叉的实务能力和思维。法律工作者工作能力的提升可以给市场参与主体提供更高水平、更精准的服务,从而优化营商环境。

3.3 依法全面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重视司法监督的作用

交易公平原则是营商的基础,平等对待各企业主体,确保各企业人格和法律地位的独立性。良好的投资环境是改善农业营商环境的核心,投资经营环境是否安全公正,是企业及企业家关心的首要问题;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的人身和财产犯罪,杜绝防范黑恶势力及所谓保护伞以“收取保护费”“排挤外来企业”“企图行业垄断”等形式侵犯投资者利益,干扰市场的行为;严厉惩处与企业交往中对企业进行利益输送、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

行政机关所有行政行为必须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并严守比例原则,不得随意对企业经营进行干预,拔高农业投资者对司法和执法环境的预期。政府招商引资应严格遵守信赖保护原则,对于招商引资时承诺的特惠红利,不得随意更改,依法遏制失信行为,诚信政府是优化农业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司法机关应充分发挥司法监督的职责依法监督,合力保持诚信政府的形象。

3.4 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坚持把服务农业营商融入工作全程

司法机关应努力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让企业主体尽早从案件中脱身,集中精力谋发展,努力为企业主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以及参与法定程序活动提供便利,让便民利民的办案理念成为司法常态,尽可能减轻当事人维权费用负担,降低维权成本。积极发挥破产、重整审判在调整市场中的作用,依法处理破产审判案件,健全破产审判协同其他部门共同解决市场问题,激发民营企业活力。破产程序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决定地区经济状况。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破产案件涉及多方的利益并且关乎社会稳定,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既要考虑申请人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做好债务清偿等工作,同时还要考虑企业破产所产生的社会效应,妥善处理相关后续问题,保障破产案件的顺利实行,积极运用破产制度优化农业市场环境。

4 结语

构建优质农业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力量的保障,通过发现现有司法保障的不足之处并进行完善,从而实现最终的目标,即形成公正、稳定并充满活力的法治农业营商环境。

[1]黄俊峰.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N].人民法院报,2019-09-26(002).

[2]陈文通.发挥司法力量优化法治营商环境[N].人民法院报,2019-09-19(005).

文章来源:《楚天法治》 网址: http://www.ctfzzz.cn/qikandaodu/2021/0314/5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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