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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时代法律治理的困境与进路(3)

来源:楚天法治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3-14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2.条块化的公权力运行机制与数字经济跨领域、跨区域、跨部门的深度融合性无法适应。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上一直实行的是“条

2.条块化的公权力运行机制与数字经济跨领域、跨区域、跨部门的深度融合性无法适应。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上一直实行的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管理”的属地管理模式。在属地管理体制下,各级政府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社会治理,具体是由各个职能部门实施地方事务的制度性安排。运用层级化理念把地理空间划分为相对独立的行政区域,俗称“块块”,又通过各层级对应的部门把块块划分为“条条”,从而形成了“块管”和“条管”相结合的行政管理结构。我国疆域辽阔,区域间自然条件、社会人文环境等差异大,经济发展不平衡,基于条块结合的属地管理既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国情的客观性要求。通过“放权让利”来提高地方政府治理社会的积极性,使其在充分运用本辖区信息和资源优势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实施有效治理,实现治理责任的层层落实。这种以地方为元素的行政属地化管理体制易于形成地方主义,在某种程度上使国家资源处于碎片化状态,相对割裂的管理体系给跨区域的协同治理带来困境。首先,在数字经济环境下,资源是在全球范围内配置和整合的,经营活动跨越时空界限,实现了数字经济发展的无边界性。共享数字经济因“一个平台、服务全国”的运营特点使实体经济活动具有明显的跨领域、跨行业特征,这与强调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的传统监管体系的冲突日益凸显出来,例如,在天猫商城、京东商城等国内知名的电子商务平台上有众多卖家,它们的登记注册地、实际机构所在地、经济活动发生地可能在不同的行政区域,服务的客户也分散在世界各地。在经济交往过程中一旦有经营纠纷发生,属地管理模式就会陷入独木难支的困境,多地协同监管的需求日益迫切。其次,数字经济的跨界融合性对行业监管产生新的要求。例如,走入大众视野的盒马鲜生、超级物种等智慧零售新模式,实际是基于数字技术以“多维”的方式融合了零售、餐饮、物流等三个不同行业,涉及交通运输、卫生、市场监管、信息通信等多个监管部门[7]。这打破了传统的条块分割的行业监管模式。长期以来,我国公共管理体制是以区域治理和职能分工治理为基础,因而政府对数字经济治理的分工是对传统实体经济治理分工的延展,分散和局部化的经济管理体系导致政出多门,资金和技术等治理要素分散在诸多部门,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调,甚至会出现政策要求相互矛盾的现象,难以实现治理资源的互通和整合,无法发挥政府治理数字经济的合力。

(二)数字经济法律制度供给不足

在数字经济时代,新技术已经影响了数百年来的整个工业经济体系,面对新型经济业态的不断冲击,法律规则的创制具有天然的滞后性,目前法律制度体系对数字经济的需求回应仍不具体、全面,如何健全契合与数字经济发展要求的法律制度是政府面临的重大命题。在传统的经济模式下,社会生产活动的场域是相对稳定的,易于为人们所认知,从而法律制度规则供给的内涵也是相对确定的,不需要太多的创新。而在过去的几年中,我国经济领域各行业的最大共同点就是数字的融合和渗透,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资料,对传统产业与组织形式进行重构。在数字经济的语境下,创新是其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无论是隐性的数字技术创新,还是显性的商业模式创新,使社会生产活动的空间无限拓展且具隐蔽性,赋予传统的经济关系新的内涵与外延。具体表现在数字技术催生了诸多新型权利主体,基于数据、个人信息和数字货币的经济价值而产生了多元化的权益分配需求。传统经济条件项下的价值创造,生产和消费是两个相互分割的过程,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角色泾渭分明,价值创造发生于市场之外,由生产者单独创造。在数字经济条件下,消费者的角色发生了转变,他们更多地通过个性化体验参与了价值创造的过程,进而基于各自的贡献提出相应的权利主张。这一价值共创实践与在线教育行业实现了有效的对接,例如,青豆教育点线面智能商业协同运作推动产品拼团销售,“拼团学更划算的全科网校”这一定位,本身就是顾客和企业共同参与创造价值的体现。在线教育产品购买者是家长群体,这个群体社交连接着相同的需求群体,触达率精准,可信度高。青豆教育家长头条号为一部分学霸家长提供经验分享平台,按文章阅读量获得收益,优学松鼠为一部分卖货能力强的妈妈提供高效的轻度分销工具,按推广归属获得收益。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数字技术使经济活动主体之间的关系更加丰富,企业与用户之间通过相互促进实现了由竞争向共生逻辑的转变。

文章来源:《楚天法治》 网址: http://www.ctfzzz.cn/qikandaodu/2021/0314/5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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