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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治理法治化的内在逻辑以检察政策为切入(5)

来源:楚天法治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3-12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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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为“规范”导向价值评价过程,法的运行不仅仅是国家治理体系所整合的对象,相反,法在自身运行过程中应当按照自身所内含的价值和逻辑对国家治理

作为“规范”导向价值评价过程,法的运行不仅仅是国家治理体系所整合的对象,相反,法在自身运行过程中应当按照自身所内含的价值和逻辑对国家治理原有的路径、模式、方式、方法等进行评价、规范和引导。“规范”导向也是法治逻辑对传统治理逻辑扬弃的过程,最终目的在于追求二者和谐一致。“法治化对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不是工具意义上的,法治中国是现代国家治理所追求的最重要的价值目标”[17]130。其具体作用在于“价值目标”和“衡量标准”等方面。可以看出国家治理法治化的价值内核不仅仅来源于国家治理固有的逻辑当中,更在于一些凝结于法律体系当中独特的价值取向。所谓的规范导向,一方面要求在形式层面对国家治理的制度、机制、方式、方法加以规范,以满足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合法律性要求;另一方面在于从实质层面对国家治理过程依据法的固有逻辑和价值内核加以规范,追求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质合法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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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楚天法治》 网址: http://www.ctfzzz.cn/qikandaodu/2021/0312/5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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